案例 1
2月4日下午,桐廬瑤琳鎮(zhèn)村民毛某青駕車經過村口疫情管控檢查點時,拒不配合管理,強行撤除路障駕車出村。隨后,毛某某駕車返村時趁路障未放好之際加速沖過檢查點。桐廬縣公安局立即將毛某某傳喚調查,當日依法對毛某青以擾亂公共場所秩序作出行政拘留處罰。
各級政府都相繼采取了區(qū)域管控措施,在全市所有的村莊、小區(qū)、單位實行封閉式管理,人員進出一律測溫,并出具有效證件。進出農貿市場、超市、藥店等公共場所一律測溫、佩戴口罩。設置檢查點,做到逢人必測,逢車必檢,這不僅是對你健康的負責,更是對大家健康的負責。
但是,就有這么一些人無視法律規(guī)定,拒不配合防疫工作,我行我素,對工作人員實施侮辱,甚至毆打。對此,杭州公安依法予以嚴厲打擊。
案例 1
2月4日下午,桐廬瑤琳鎮(zhèn)村民毛某青駕車經過村口疫情管控檢查點時,拒不配合管理,強行撤除路障駕車出村。隨后,毛某某駕車返村時趁路障未放好之際加速沖過檢查點。桐廬縣公安局立即將毛某某傳喚調查,當日依法對毛某青以擾亂公共場所秩序作出行政拘留處罰。
案例 2
2月3日下午16時許,陳某昌在杭州市濱江區(qū)長河街道陳家村東口疫情防控點,不配合現(xiàn)場防疫工作,與疫情防控點志愿者發(fā)生口角,并借故生非,用手拍擊桌面,言語威脅并試圖上前摘下志愿者佩戴的防護口罩,后被現(xiàn)場人員制止。濱江區(qū)公安分局依法對陳某昌以尋釁滋事作出行政拘留處罰。
案例 3
2月3日,杭州市下城區(qū)某小區(qū)門口,吳某軍在進入該小區(qū)時,因不配合防疫檢查與小區(qū)工作人員胡某發(fā)生口角并毆打胡某,被公安機關現(xiàn)場查獲。下城區(qū)公安分局依法對吳某軍以毆打他人作出行政拘留處罰。
案例 4
2020年2月4日上午,杭州市蕭山區(qū)義橋鎮(zhèn)羅幕村治保主任王某、檢疫點志愿者張某等人接到群眾舉報后,到羅幕村單家孔某利暫住房屋內,要求孔某利配合至檢疫點進行體溫檢測。在此過程中,孔某利多次言語辱罵王某、張某等工作人員,蕭山區(qū)公安分局依法對孔某利以侮辱作出行政拘留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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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市公安局
來源:杭州發(fā)布
千島湖新聞網 責任編輯:徐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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