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記者 江曉帆 通訊員 程建鳳
近日,記者從縣殘聯了解到,縣殘聯聯合財政等七部門,出臺了《淳安縣殘疾兒童基本康復服務與補貼制度實施辦法》,進一步建立健全殘疾兒童康復救助機制,該辦法已經開始施行。
與之前更加注重殘疾兒童搶救性康復項目比較,此次新出臺的《實施辦法》提高了原聽力、言語、肢體(腦癱)、智力和孤獨癥等殘疾兒童康復訓練的補助標準,從每人每年補助1.2萬元提高到最高2.4萬元;取消原來按殘疾兒童家庭收入情況分等級補助的政策,對所有0―6周歲殘疾兒童實行全額補助,實現真正意義的全覆蓋、全救助。
針對殘障兒童康復訓練是一個投入大、起效慢、連續(xù)性的過程,新辦法又將原辦法中0―6周歲殘疾兒童享受康復補助不超過3年的規(guī)定內容,修改為扶助年齡內各類基本康復訓練每人每年均可享受補助,其中肢體矯治手術年齡段內補助2次,其他輔具根據類別分別補助3至5次,保證我縣每個殘疾兒童都能得到最大程度的救助。
同時,該新辦法還擴面救助對象,對未納入“添翼計劃”的7-18周歲殘疾兒童少年,在有資質的康復服務機構接受基本康復訓練服務的,由縣殘聯按照0-6周歲殘疾兒童的補助標準給予減半補助。
“殘障兒童是個特殊群體,他們既是殘障又是兒童,近年來我縣通過不斷完善相關制度,保證每個殘疾兒童都能得到最大程度的救助。”縣殘聯相關負責人介紹,截至目前,全縣共有0至18周歲殘障兒童405人,其中0至6周歲搶救性康復兒童56人。新政實施后,這些“折翼天使”都將及時享受規(guī)范、有效的基本康復服務。
編輯王建才程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