淳安縣千島湖傳媒中心關于明確涉改人員區(qū)域外公務出差交通費的審批辦法
各科室:
為保障涉改人員公務出差的需要,加強涉改人員區(qū)域外公務出差交通費審批管理,根據(jù)《中共淳安縣委淳安縣人民政府關于公務用車制度改革實施意見》(縣委〔2014〕29號)和《淳安縣公務用車改革后差旅費開支補充規(guī)定》(淳財行〔2014〕277號)有關精神,結合中心工作實際,特制定此辦法,請遵照執(zhí)行。
一、中心涉改人員在淳安縣內、杭州市所轄建德市、桐廬縣及蘭溪市、龍游縣等100公里內毗鄰的行政區(qū)域內從事公務活動自行解決交通工具(如需要租用車子,可以聯(lián)系縣公車服務公司),使用個人公務用車補貼。
二、中心涉改人員確因特殊原因,參加區(qū)域外公務出差活動,如重要會議、重大活動、領導交辦的任務等,需經(jīng)中心主要領導批準后,方可參加。否則,一律不得報銷公務出差交通費。
三、為保障參加區(qū)域外公務出差活動人員人身安全,節(jié)約經(jīng)費開支,原則上應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不提倡和鼓勵自駕私車跑長途從事公務。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前往車貼使用區(qū)域之外出差的,按規(guī)定的等級標準,按實報銷長途客運汽車、火車、輪船、飛機等長途公共交通費。
四、確因特殊原因,經(jīng)中心主要領導批準,涉改人員可自駕汽車前往車貼使用區(qū)域以外出差(單程里程不得超過
五、涉改人員可向單位申請,經(jīng)中心主要領導批準后,由單位統(tǒng)一安排車子參加區(qū)域外公務出差活動:(一)中心領導班子外出;(二)科室主任2名以上;(三)其他人員3人以上。
六、涉改人員趁出差或調動工作之便,事先經(jīng)中心主要領導批準就近回家省親辦事的,其繞道車、船費不得列入報銷范圍,多開支的部分由個人自理。
七、涉改人員外出公務期間的城市公交、地鐵和出租車費不在本次車改后的交通費報銷范圍,相關費用報銷仍按《淳安縣財政局轉發(fā)浙江省財政廳關于浙江省機關工作人員差旅費管理規(guī)定的通知》(淳財行[2014]209號)執(zhí)行。
八、中心涉改人員參加區(qū)域外公務出差活動之前,必須填報《淳安縣千島湖傳媒中心涉改人員區(qū)域外公務出差交通費審批表》(事前部分),明確出差城市、擬乘坐的交通工具、天數(shù)和其他規(guī)定項目,先由科室主任簽署意見,并報中心主要領導審批。
九、中心涉改人員參加區(qū)域外公務出差活動結束后,必須及時填報《淳安縣千島湖傳媒中心涉改人員區(qū)域外公務出差交通費審批表》(事后部分),憑中心主要領導審批后的《淳安縣千島湖傳媒中心涉改人員區(qū)域外公務出差交通費審批表》和有關憑證到財務室辦理報銷手續(xù)。
十、財務人員嚴格按照根據(jù)《淳安縣公務用車改革后差旅費開支補充規(guī)定》(淳財行〔2014〕277號)有關精神,認真核對憑據(jù)和審批表,對不符合規(guī)定的,應予拒付。
附表:淳安縣千島湖傳媒中心涉改人員區(qū)域外公務出差交通費審批表
淳安縣千島湖傳媒中心
二?一四年五月十六日
淳安縣千島湖傳媒中心 2014年5月16日印發(fā)
附表:
淳安縣千島湖傳媒中心涉改人員區(qū)域外公務出差交通費審批表
單位名稱 | 科室(部門)名稱 | |||||||||
出差人 | 填表日期 | |||||||||
事由 | ||||||||||
出發(fā) | 到達 | 交通工具 | ||||||||
月 | 日 | 地點 | 月 | 日 | 地點 | |||||
科室主任 意見 | 主要領導審批 | |||||||||
實 際 支 出 明 細 表 | ||||||||||
交通費 | 金 額 | 憑證(張) | 備 注 | |||||||
合 計 | 萬 仟 佰 拾 元 角 分 | ¥: | ||||||||
職能科室(部門) | 經(jīng)辦人: 負責人: | 日期: 年 月 日 | ||||||||
財務部門審核 | 日期: 年 月 日 | |||||||||
主要領導審批 | 日期: 年 月 日 | |||||||||
走向全媒體——千島湖傳媒中心十年歷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