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于2011年7月13日受理了淳安怡和置業(yè)有限公司提交千島湖坪山度假公寓、千島湖坪山度假酒店項目環(huán)境影響評價文件許可申請材料,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環(huán)境影響評價法》、《環(huán)境影響評價公眾參與暫行辦法》的有關規(guī)定,現(xiàn)將有關內容公告如下:
項目名稱:千島湖坪山度假公寓、千島湖坪山度假酒店項目
建設內容:千島湖坪山度假公寓和坪山度假酒店項目規(guī)劃總占地面積138167.59m²,總建筑面積為248480m2,其中地上建筑面積189190m2,地下建筑面積59290m2,總建筑密度(1、2號地塊29.45%,3號地塊23.31%),建筑物基底面積41450.277m2,綠地率35%。項目內包括公寓、低層住宅等建筑物和室外配套設施及道路、綠化景觀等。
環(huán)境影響評價基本結論及主要防治措施請登錄www.qdh.gov.cn/subsite/hbj 查閱環(huán)境影響評價文本。
即日起,公眾可以在10個工作日內以信函、傳真、電子郵件或其他方式,向我局咨詢相關信息,反映有關意見和建議。反映問題請留下聯(lián)系方式(姓名、地址、電話或郵箱),以便我們及時答復反饋。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環(huán)境保護行政許可聽證暫行辦法》的有關規(guī)定,行政許可申請人、利害關系人有申請聽證的權利。認為該行政許可直接涉及重大利益關系,行政許可申請人、利害關系人要求聽證的,應當在公告期間以書面形式向我局提出聽證申請。
聽證申請應當包括以下內容:申請聽證人的真實姓名、地址和聯(lián)系方式;申請聽證的具體要求;申請聽證的依據(jù)、理由;其他相關材料。
聯(lián)系電話:0571―64819820 0571―64883499
傳真:0571―64883871
電子郵件: fzf3119@163.com 聯(lián)系人:方志發(fā) 方敦有
淳安縣環(huán)境保護局
2011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