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千島湖鎮(zhèn)徐先生打進本報熱線電話詢問:我的爺爺生病住院,要動手術,需要大量用血,聽說親屬原來獻過血的,是可以免費使用同等量的,但是我的獻血證找不到了,這樣還“算數(shù)”嗎?我上大學期間在寧波市獻過一次血,回淳安以后也獻過一次。
幫忙記者王筱倩帶著問題來到縣衛(wèi)生局獻血辦,工作人員表示,無論獻血人在何處獻血,當?shù)氐牟晒┭獧C構都會有獻血記錄,而且這個記錄能保存100年不消失。即使獻血人的獻血證遺失,其曾有的獻血數(shù)量和次數(shù)的記錄都完好地保存在當?shù)夭晒┭獧C構,并不影響今后使用和用血償還。
當前,因為獻血證上的獻血條碼是唯一的,獻血證遺失后不能進行補辦,但獻血人可以在用血后,攜帶身份證到獻血地所在的衛(wèi)生局獻血辦調取記錄、開取證明、報銷用血。
需要注意的是,當前浙江省對獻血償還還有一定的限制條件,要提前知曉,避免做無用功。如:本人獻血,倘若是給父母、子女、配偶這些直系親屬使用,那無論鮮血量多少都是可以使用的;本人獻血,倘若是給爺爺奶奶、丈人丈母娘、祖父祖母之類的親屬使用,必須獻血量達到8000毫升以上才可以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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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島湖新聞網(wǎng) 責任編輯:葉青 方志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