汾口鎮(zhèn)余先生來電咨詢:我2008年在云南紅河州綠春縣開燈具店,有一天早上,在門口撿到一個2個月大的女孩,當時沒有報警,就自己養(yǎng)著了。之后的6年里,我一直在當地開店,也沒有發(fā)現來找小孩的?,F在,我已經回到了汾口老家,并和老婆辦理了離婚手續(xù),親生女兒20歲了,正在外地上大學;這個撿來的小女兒也已經8歲了,可因為沒有戶口,一直不能上學,這種情況應該怎么辦?
幫忙記者王筱倩首先電話咨詢了縣公安局、民政局等部門。公安局工作人員表示,余先生的這種情況要先報警,然后民警獨立調查:這個孩子是否撿到的、是否和余先生有血緣關系,假如的確是撿到的,又沒有血緣關系,就可以開出相應的證明。因為余先生撿到小孩是在云南,所以要到云南當地去報案。民政局相關工作人員表示,現在的領養(yǎng)政策規(guī)定必須是自己沒有親生子女的,才可以領養(yǎng),余先生不符合領養(yǎng)政策;假如余先生放棄領養(yǎng),也必須到派出所開出證明,才可以走其他的程序,讓孩子上學。
因為余先生經濟能力較差,他本人也已經為此事跑過一趟云南,但并沒有找到孩子的家人,也沒有把事情辦成,所以記者多次電話聯(lián)系了云南綠春縣的民政、公安部門,對方表示很難受理。
余先生說:“我可以不繼續(xù)養(yǎng)這個女兒,但希望她能夠正常上學,有一個公平受教育的機會?!庇浾咭矊⒗^續(xù)關注此事,通過其他途徑再想辦法。市民有好的辦法,也可以撥打本報熱線電話,幫一幫余先生和這個8歲的小女孩。
千島湖新聞網 責任編輯:葉青 范小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