告別霧霾,天朗氣清,許多市民都把自家的衣被、腌制的年貨拿出來晾曬,一些小區(qū)的公共場所也不免成為晾曬場。這種“中國式晾曬”其實是我們日常生活中的一種常見現(xiàn)象,它不僅僅存在于冬天,可以說一年四季都有。
常見現(xiàn)象就一定合理嗎?在筆者看來,這種胡亂晾曬的現(xiàn)象,不僅有礙市容市貌,而且還有侵占公共場地之嫌,將公地變成了私地,違背社會公德,侵占他人權利。如,部分人將衣被曬在小區(qū)的健身器材上,自己是方便了,可對于那些有鍛煉需求的人來說,是一種權益的損害。
當然,站在那些胡亂晾曬市民的角度,他們也有自己的苦衷。試想如果家里有充足的陽光,誰愿意把吃的、穿的拿出來當眾展示,而且拿出來不僅麻煩,灰塵也多了不少,只是城市里樓與樓之間的間隔狹窄,居住在低層的市民無法享受更多的陽光,滿足不了晾曬的需求,矛盾也由此產生了。
因此,解決這個難題,既不能不作為,也不能亂作為,它需要多方努力。如,新樓盤在規(guī)劃之初,就要擴大樓盤間距,或者可以專門劈出空地供低層居民晾曬之用;老建筑而又無條件辟出空地的小區(qū),不妨將一些屋頂利用起來,安裝晾曬架子,解決難題。此外,市民也應該自覺,晾曬物品時盡量注意不要妨礙他人,特別不要在人行道上橫向牽線,妨礙路人通行。 (王筱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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