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周(4月5日―4月11日),縣公安局110指揮中心共接到報警874起,其中刑事案件31起,治安案件117起,交通事故報警70起,求助類報警21起,無效報警594起。
4月5日,千島湖鎮(zhèn)新安大街的葉先生收到一條短信,通知他的農業(yè)銀行的銀行卡剛剛支取了1200元錢。因為自己并沒有去取過錢,擔心的葉先生就按照短信提供的電話號碼,打電話過去咨詢,對方以銀行卡信息可能被盜等理由,誘導葉先生泄露了自己的卡號和密碼,并按對方要求將自己卡上的5160元錢轉入了對方提供的另一個“安全賬戶”,之后發(fā)現(xiàn)被騙。
類似這類銀行卡被支取現(xiàn)金、消費或欠賬為名實施轉賬詐騙的案件在全國均有發(fā)生,其中最典型的作案方法就是通過短信通知持卡人消費情況,作案時間集中在白天(均發(fā)生在上午8時至下午5時)系銀行營業(yè)時間,案犯得手后能順利使用銀行轉賬業(yè)務,作案人員往往結伙作案、組織嚴密、分工明確、手段專業(yè)。犯罪分子的作案手段主要采取以銀行名義發(fā)短信給受害人,假稱受害人刷卡消費欠費,當受害人予以否認時,便給受害人提供查詢電話。在持卡人回電詢問時,就謊稱信用卡信息已泄露或是信用卡欠費,要求持卡人轉賬,以達到詐騙的目的。(通訊員 余世民)
千島湖新聞網 編輯:葉青 方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