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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浙江省寧波市委教育工作領導小組印發(fā)《關于進一步規(guī)范各類進校園活動的實施意見》。實施意見明確提出,要實行各類進校園活動審核認定制度,進一步維護學校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切實減輕中小學校、師生非教學負擔,提高進校園活動教育效果,營造清靜凈心的校園環(huán)境和學生健康成長的良好育人氛圍。
《意見》要求,對該市各類進校園活動,根據(jù)學校(幼兒園)隸屬關系和活動范圍,分別由市教育局或區(qū)縣(市)教育行政部門進行審核認定。其中,面向市教育局直屬學?;蚩鐓^(qū)縣(市)的進校園活動由市教育局認定。凡未經(jīng)審核認定的活動,一律禁止進入校園或組織中小學生、在園幼兒參加。組織學生(幼兒)走出校園的主題教育活動,應當從緊從嚴審核;進校園活動認定的基本標準為:遵循教育教學規(guī)律,活動經(jīng)過精心設計,堅持公益、免費,以教育學生為目的,以及未被國家和地方的課程標準綱要覆蓋。
《意見》指出,下列活動一律不予認定:以營利為目的的商業(yè)活動、商業(yè)廣告或借機收費的活動;已納入日常教學的相關專題活動;主體不是學生的活動,如各類“小手拉大手”活動;以及上級部門已舉辦的類似活動。
(記者 史望穎 通訊員 余晶晶)
來源:中國教育報
千島湖新聞網(wǎng) 責任編輯:徐滿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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