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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 唐家凱 通訊員 何怡苑
“租房者簽了租賃合同,付了房租,還拿到了房門鑰匙,卻發(fā)現房門根本打不開,這是咋回事……”近日,青溪派出所接到熊女士報警,稱自己被“房東”騙取租金6900元。為此,辦案民警迅速展開調查取證,組織警力趕赴杭州將嫌疑人抓獲。
原來熊女士遇上了“假房東”。7月12日至19日期間,熊女士在租房平臺上發(fā)布租房需求,方某某以手上有一套在某小區(qū)的房產要出租為由添加了熊女士微信,并將房屋照片發(fā)給她,急著租房的熊女士看了照片后表示滿意。方某某開價租金每月2100元,雙方協(xié)商后決定以每月1700元的價格租下,付六押一。熊女士通過微信付了500定金,并約定19日簽訂合同,交付鑰匙。
7月19日,雙方簽好合同后,熊女士再次用微信支付方某某6400元,并協(xié)商剩余租金去銀行轉賬,熊女士順利拿到了房門的鑰匙。可是,當她趕到租房處準備開門進屋時,沒想到,鑰匙插進鎖孔后,根本打不開“租憑的房子”。她聯(lián)系對方,可對方謊稱拿錯鑰匙并向熊女士討要剩余房租。熊女士心生疑慮,便去詢問小區(qū)物業(yè),物業(yè)稱,她所租憑房子的業(yè)主根本不是方某某。直到這時,熊女士才意識到自己被騙了,立即趕往派出所報案。
目前,方某某因涉嫌詐騙被青溪派出所抓獲,案件正在進一步審理中。
千島湖新聞網 編輯:劉波 于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