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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云海
據1月16日《溫州晚報》報道:1月14日上午,在溫州市區(qū)學院路口,交警對斑馬線上的“低頭族”市民胡女士現場開具了處罰罰單。這也是《溫州市文明行為促進條例》今年元旦開始實施后,行人在斑馬線上看手機被處罰的首張罰單。
事實上,過馬路低頭玩手機在各地都是被禁止的,也有相關文明條例對這一行為進行約束,但真正形成制度并予以處罰的卻并不多,溫州交警針對斑馬線上看手機行為而開出的的首張罰單無疑開了個好頭,也具有較大的警示意義。不過,這樣的處罰唯有在今后形成常態(tài)化、制度化,才能真正對過馬路玩手機行為構成震懾,從而促成文明安全的過馬路風氣。
比如,此前對“中國式闖紅燈”的整治就是一個參照。2013年以來,全國各地嚴查行人和非機動車闖紅燈的行為曾引起民間及網上一片關注和熱議,一時間,“中國式闖紅燈”行為受到“嚴峻挑戰(zhàn)”,然而,時至今日,再看各地過馬路現狀,不難發(fā)現,“中國式闖紅燈”在一段時間的嚴厲整治之后,又重回最初的現狀,這暴露出“中國式闖紅燈”的意識在民眾心中的根深蒂固,也折射出監(jiān)管舉措缺乏常態(tài)化導致的失效。
溫州交警給“低頭族”開出的首張罰單,確實開了個好頭。但一方面,作為溫州警方,一定要杜絕執(zhí)法的“疲勞效應”,頂住壓力,持續(xù)整治;另一方面,其他城市也應當盡快借鑒,納入管理。唯有共治共建,形成“蝴蝶效應”,馬路“低頭族”才能得到根治。
千島湖新聞網 編輯:程就 方志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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