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因工作需要,決定向社會公開招聘社區(qū)工作者?,F(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對象
面向社會公開招聘社區(qū)工作者14名,其中男性不少于6名。
二、招聘條件
①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遵守國家法律、法規(guī),服從工作安排。②熱愛且安心社區(qū)工作,五官端正,身心健康。③有五年以上社會工作經歷(以最后全日制畢業(yè)證書為準)。④高中以上文化程度。⑤男性年齡40周歲以下(1972年7月1日以后)出生,女性年齡38周歲以下(1974年7月1日以后)出生。⑥居住在千島湖鎮(zhèn)城區(qū)的淳安縣非農業(yè)人口。
三、招聘程序
1、報名。(1)報名時間:公告之日起至6月18日17時止;(2)報名方法:請攜帶身份證、戶口簿(戶籍證明)、學歷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各一份,一寸免冠彩照3張,填寫報名登記表,并繳納報名費60元;(3)報名地點:千島湖鎮(zhèn)“騎龍巷22號千島湖鎮(zhèn)政府三樓312室”,聯(lián)系電話:64823543,聯(lián)系人:邵女士、方女士。
2、考試考察。(1)根據筆試得分從高到低按1:2比例確定面試對象(其中男性不少于12人)。(2)面試結束后組織考察,并按筆試、面試和考察成績分別占30%、60%、10%比例,計算總成績。(3)筆試時間6月20日、面試時間6月22日(星期五),其他時間另行通知。
3、體檢。根據報考者總成績,由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確定體檢對象。體檢不合格者,按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4、公示。體檢合格的,進行為期3天的公示。
5、聘用。公示無異義的,簽訂用工合同。
四、聘后待遇
試用期兩個月,試用期月工資按我縣當年企業(yè)最低工資標準執(zhí)行(含個人自繳部分),交納統(tǒng)籌。正式錄用后予以繳納公積金,待遇按現(xiàn)行千島湖鎮(zhèn)社區(qū)工作者相關政策執(zhí)行。
特此公告
千島湖鎮(zhèn)人民政府
2012年6月11日
千島湖新聞網 編輯:葉青 方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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