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樣是患感冒,但人們對待感冒藥的態(tài)度卻大不一樣。有些人在感冒好后,癥狀已經消失的情況下,也習慣性多吃一到兩次藥,用他們的話說,這是鞏固療效,避免感冒“去而復返”;而另一些人卻在病情剛剛好轉的時候就停藥了,他們的觀點是:是藥三分毒,能少吃藥就少吃。到底哪種做法是正確的呢?
空軍總醫(yī)院藥劑科副主任藥師王幼珍說,就普通感冒而言,一般都是由病毒引起的。病程一般5~7天,若合并細菌感染癥狀持續(xù),病程就可能延長。屬后者就要加服抗生素,而且服藥時間不能短。但有的病人一見病情好轉就立即停藥,害怕藥物有副作用,“見好就收”,這是不可取的。雖然表面上看,癥狀緩解了,但此時如果不繼續(xù)用藥,體內那些沒有被殺死的細菌就會起死回生。這時,不但可能導致細菌耐藥,還會使并發(fā)癥加重。
對于那些感冒已經康復、還繼續(xù)吃藥的病人,王大夫的觀點是,因感冒的自然病程一般在7天左右,通常感冒用藥5~7天即可,抗生素類藥一般用藥5天左右。例如,某種藥物的用藥療程規(guī)定是5天,5天的用藥劑量就已經達到了要求,而且藥物在體內也已經起到殺菌的作用,如果這時繼續(xù)吃藥,就等于加大了用藥的劑量,往往會把體內正常的細菌也給殺滅,反而會引起毒副作用,像這樣鞏固治療效果的做法也是不科學的。
所以,在頭痛、流涕、咳嗽癥狀完全消除,體溫恢復正常后,就應該停服感冒藥了。
來源:39健康網
千島湖新聞網 責任編輯:方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