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環(huán)湖北路(新玉麗賓館-財政局)大修工程的施工需要,為確保道路交通安全、有序、暢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條之規(guī)定,施工期間,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將臨時調整施工路段的交通組織措施?,F(xiàn)將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自2010年10月14日至2010年12月20日,環(huán)湖北路(新玉麗賓館-財政局)實施半幅封閉,半幅施工。機動車在一側剩余的2個機動車道雙向通行。
二、非機動車輛和行人請在預留通道內通行。
請過往機動車、非機動車及行人,依照施工區(qū)相關交通標志、標線指示通行,并服從現(xiàn)場民警和管理人員的指揮。
特此通告。
淳安縣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隊
二○一○年十月十三日